当前位置:首页 > 关注 > 科创板可以从四方面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科创板可以从四方面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作者:樊华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1-12-25 21:24阅读量:16166      

上交所副总经理刘逖:科创板可以从四方面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科创板可以从四方面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日前,2021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论坛在沪召开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逖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与金融服务新格局,分享了科创板如何更好地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刘逖指出,自2018年11月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科创板3年时间已经取得了六大成效一是市场渐成规模,创新资本集群效应显著,二是制度包容性非常强,三是显现硬科技成色,四是形成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五是呈现较快成长性,六是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基于上述六大成效开创的良好生态,刘逖认为,下一步,科创板应当更好地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与金融服务新格局他建议,科创板可以从四个方面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首先,科创板适合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刘逖关注到一个细节,截至今年12月,科创板专业投资者交易占比已经接近90%,持股比例为64%,而2019年12月专业投资者的占比还只有70%,2年时间出现显著提升在其看来,科创板已经不是一个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是科创板比较适合成为改革试验田的重要条件

其次,把科创板率先建设成为成熟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刘逖表示,希望通过对投资者,交易制度,市场体系以及监管能级的不断优化完善,率先把科创板建设成为一个有高质量流动性,能够给投资人带来长期投资回报的成熟市场

同时,科创板要坚定聚焦硬科技科创板既然聚焦硬科技,我们应该逐渐引导,让科创50指数成为大家观测中国硬科技行业的风向标,让科创50指数成为中国硬科技行业发展的晴雨表刘逖表示

此外,科创板的发展为世界贡献了资本市场发展的中国范式在刘逖看来,不同的资本市场都各有特色,中国资本市场多年来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相关制度更多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进行设计的,反而对机构投资者很多合理的需求有所忽视境内外资本市场之间应当相互借鉴有益经验,才能共同为全球资本市场发展做出各自的贡献

第二十一条承销商应当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获配应缴款一定比例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